聯(lián)系人:劉小會 (小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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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吊籃的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其主要內(nèi)容有:
(1)電動吊籃應由專人負責操作、使用和管理。
(2)操作人員應經(jīng)過培訓和考核,且在有些情況下是不能上崗操作的,比如酒后、過度疲勞、情緒異常等情況,以免發(fā)生危險。
(3)操作人員在操作前,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,做好安全防護措施,以確保自身安全。
(4)懸吊平臺上的操作人員應是兩人,平臺的載重應是均勻的。
(5)懸吊平臺在使用過程中,應注意有無障礙物,以免發(fā)生碰撞。
(6)進出懸吊平臺,應在最低安全處,嚴禁在空中進出。
(7)電動吊籃不能當做載人或者載物設備來使用,更不能另設吊具。
(8)電動吊籃每天在使用前,要對部件進行相應地檢查,是否靈敏可靠,是否連接緊固,如有問題應進行處理,不能使用。
(9)電動吊籃檢查好以后,要先試運行幾次,在安全高度內(nèi),沒有問題后再開始使用。
(10)電動吊籃出現(xiàn)異常,應立即停止使用,不能擅自進行處理,以免損壞電動吊籃。聯(lián)系電話18678387609